四、政治学研究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政治学研究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是人们思想认识运动中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体现。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思想认识矛盾中的普遍性是指认识中的共性、一般性和绝对性,而思想认识矛盾中的特殊性是指认识中的个性、特殊性和相对性。就这种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而言,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在于:思想认识的普遍性或者一般性,通常概括和体现着认识的个别对象的一般特征或者因果关系,而思想认识的特殊性,则是对于特殊对象的特征或者因果联系的把握和认知。其联系在于:普遍或者一般存在于特殊或者个别之中,而且只能通过特殊或者个别而存在;任何特殊或者个别中都包含着普遍或者一般。因此,任何认识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从我国政治学研究发展过程来看,人们思想认识中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矛盾关系,体现在政治学学术研究的认识对象、认识目的、认识过程和认识方式等方面:
在认识对象方面,政治学的认识对象就是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古今中外的政治现象都具有一般的特征,即以阶级国家或者公共权力为中心展开;都遵循着共同的发展规律,即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且对其起着反作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保护或者破坏社会经济基础;其思想形态都具有共同特性,即“古今中外各个时代,各民族和国家的各种政治思想,不论其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有何不同,研究方向、具体内容有何差异,也不论各种思想表现的形式、当时的作用和对后世的影响如何,其性质无不是反映社会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治理想、政治要求,或设计一套政治方案、或为实现其政治统治出谋献策,总之是为其夺取、维护和发展社会政治统治服务的。”19由此可见,对于政治学来说,问题不在于社会政治现象是否具有一般性和共同性,而在于什么是社会政治现象的一般性和共同性及其发展规律。
另一方面,政治现象又是具体和个别的,具有不同历史阶段、阶级基础和实际形态,而不同的政治现象在具体的特性和发展方面,也呈现其特殊性和具体性。“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固然,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20
在认识目的方面,政治学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发现、认识和把握政治现象的一般本质及其联系即发展规律,揭示和阐明这样的规律,使得政治学研究成为人们认识政治世界、改造政治世界的思想工具;另一方面,政治学研究也是为了认识具体的特殊的政治现象,认识其特殊、具体的特性、形态、内容和发展变化规律,从而有助于人们解决具体的矛盾,建设和发展特定的政治文明。因此,按照党的十七大的精神和要求,政治学需要研究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政治发展规律。
在认识过程方面,政治学研究和认识需要遵循从特殊到一般,从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运动规律。人们的学术研究和认识活动首先是从特殊出发的,从具体和特殊的现实政治现象研究入手,逐步深化和积累学术认识,从中归纳和抽象,形成对于政治现象普遍特征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这一过程即为政治学研究和认识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在此基础上,人们运用学术研究得到的具有普遍、一般性的认识,指导具体特殊的现实政治并且在其中加以检验,形成政治学的理论,由此成为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的认识过程。21
在认识方式方面,政治学研究应该认识到普遍性和一般性寓于特殊性和具体性之中,而认识的目的是从特殊性和具体性中探索事物的一般性。因此,政治学研究应该从特定的具体问题开始,从特殊典型的政治现象入手探讨政治现象的普遍性和一般性;政治学的学术发展应该突出其阶级性、民族性等等社会属性,从这些社会属性的政治学研究中形成一般政治理论和知识。同时,政治学研究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对于政治现象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普遍真理,运用政治学研究中得出的一般政治理论和知识,指导特殊典型的、具有阶级性、民族性等社会属性的政治现象的研究。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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